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天水祥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> 新闻中心 > 机动车驾驶证补发、变更和注销
新闻中心
机动车驾驶证补发、变更和注销
关键词:
祥羚驾校天水祥羚天水驾校
2014-10-06
1、驾驶证的补发(1)机动车驾驶证因遗失、损毁、被盗、被抢和文字记载或相片模糊不清、记录栏、审验栏记录已满等原因,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给予补发(换发)。申请补发驾驶证时应履行下列手续:
① 填写补发驾驶证申请表,同时登报声明;
② 送交本人相片一张;
③ 交验身份证件;
④ 属被盗或被抢的,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。
(2)补发驾驶证的有效期按原证有效期签注。如驾驶证已达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,应按换发驾驶证有效期签注。
(3)补发驾驶证后又找回原驾驶证的,应主动及时地将原驾驶证交回原发证机关,否则,视为持有两个驾驶证而予以注销。
2、驾驶证的变更
驾驶证持证人如改变姓名、出生日期、住地、通讯地址及身份证件,必须在五天内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手续。同时履行下列手续:
(1)填写变更申请表格;
(2)出示个人身份证件或户口簿(复印件);
(3)递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证明材料;
(4)送交本人相片一张。
3、驾驶证的注销
(1)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登记资料中注明:
① 持证人死亡的;
②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,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;
③ 超过换证时限一年以上的;
④ 涂改、冒领机动车驾驶证的;
Copyright ©
2024
114chn.com 公安局备案号:110 1081859 祥羚驾校